实体经济是根基,数字经济是引擎,数据要素是动力。数据既能发挥基础资源作用,又能发挥创新引擎作用。要统筹发展和安全,将数据要素化、要素数据化,充分激活和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潜能,以数据新型生产要素为着力点,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,加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以数据要素为动力源,激发经济新动能。数据正成为继土地、劳动力、资本和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。较之其他传统生产要素,数据要素独有非消耗性、非排他性、高可塑性和强渗透性,尤其兼具规模经济性和场景依赖性。从效用看,由于数据要素自身有条件逐步实现零边际成本的无限供给,因此有潜力逐步打破传统生产要素有限供给的瓶颈,逐步消除要素传统配置方式与需求错位对经济增长的制约,还可有力促进有为政府对有效市场的灵敏引导。此外,数据要素可以倍增其他传统生产要素的价值效用,以乘数效应提升全要素生产率,并可以对生产、分配、流通、消费各环节全链赋能、系统增效,持续拓展生产可能性边界。
以“三权分置”为突破口,推动数据要素化。无论以资源形态、资产形态,还是资本形态出现,数据均具有其生产要素属性。宏观层面看,数据要素从资源到资产,再从资产到资本的形态转变,其价值也对应一个渐次增值的过程。微观层面看,数据资源化重点是对海量数据的规模化采集、存储和处理,这是数据价值化应用的基础。要着力提升数据资源规模和质量,逐步完善基于数据采集、标注、分析、存储等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产业链。可以公共数据供给为突破口,统一数据标准,规范开放和利用,进而激发企业数据、个人数据的供给活力,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。比如,以公共数据开放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、新业态和新模式,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开展数据应用创新。就数据资产化而言,数据确权是前提,数据定价是关键。要推进个人数据、企业数据、公共数据分级分类确权授权使用。要抓紧探索并持续迭代数据资源持有权、加工使用权、产品经营权“三权分置”的落地运行机制,同时积极探索数据资产“入表”和交易。要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,并持续构建完善数据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。打造数据交易平台,既要明确其登记、撮合、交易、监管等职能,又要错位培育,尤其要拓展金融科技、数字营销、政务服务、消费行为等多元交易场景。具体实践中,可探索第三方引导和市场化议价相结合的定价规则,基于特定应用场景促成价格共识,助推供需双方达成交易、放大效益。数据资本化是在数据资产化基础上,重点实现数据信贷融资和数据证券化,这是优化数字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所在。可审慎探索数据资产抵押、质押等信贷融资路径,支持开展数据信托、数据资产保险等创新服务,全面提升数据价值。借鉴数据资产本身定价机制,逐步完善对数据资产的预期收益评估和多途径资本化探索。
以数实融合为落脚点,推动要素数据化。数据要素具有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双重属性。在数字技术作用下,数据要素通过深加工、处理、分析和应用,与传统生产要素深度融合,一方面可以实现传统要素的靶向集聚和配置优化,提升经济整体运行质效;另一方面又可产生新的效能特性,催生新的生产能力。可见,数据要素价值的独特之处,突出表现为既可作用于生产关系,又可作用于生产力。因此,这个意义上,要素数据化是前提手段,传统要素与数据要素深度互融是必然过程,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才是终极要义。积极推动土地要素数据化,有序整合地理信息、空间规划、市政设施等基础数据,建立健全城市、乡村数据库,打造“城乡融合一张图”,形成基于多样数据构成的映射土地空间,积极探索土地开发、流通、监管新模式,加快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步伐,最大程度提升单位土地的经济价值。推动劳动力要素数据化。一方面通过人工智能、AR/VR等新一代信息技术,研发数字医生、数字教师、数字服务员等智能机器人,实现以“人机协同”为特征的生产力倍增。另一方面不断积累并用好劳动力大数据,深化教育体制改革,重塑人才培养体系,将数字人才培养作为高校学科建设重要内容,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和产教融合创新,培育一批“适配”数字经济发展新需求的专技人才。推动资本要素数据化,资本要素与数据要素的结合,将改变社会信用的评价内容和方式,催生与原有资本市场高度互补的新服务模式,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。此外,还可以通过数据识别企业资金需求、分析企业成长曲线,订制企业资金计划和匹配金融产品,全方位赋能企业发展。加快推动技术要素数据化,科技要素与数据要素融合,将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,推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变革,加快建立支撑产业创新发展的科创平台体系。比如,搭建产业互联网平台,带动中小企业加快以“上云、用数、赋智”为特点的数字化转型,形成“政府引导―龙头企业主导―平台企业赋能―中小微企业协同”机制,实现产业链整体协同、供应链高度管理、创新链延展迭代、人才链聚合融通,实现流程再造、能力重塑和动能转换。
以安全发展为生命线,抢抓机遇开新局。当前,随着网络强国、数字中国建设的推进,对数字安全、技术安全、网络安全系统性提出更高要求。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,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,以制度护安全、以技术守安全、以数字基础设施固安全。要加快构筑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,全面提升网络数据的监测预警、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等关键能力,加快隐私计算、数据加密等重点技术在数据安全方面的开发应用,全面筑牢可信可用可控的数字安全网络与屏障。要抢抓新设立国家数据局的重大契机,抓好国家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,加快健全国家数据管理体制机制,探索按照“分类分级分域”原则,加强对数据产权、流通交易、收益分配和治理监管的制度性管理和机制性适配。积极参与制定数字领域的国际技术标准和治理规则,主动搭建数字领域国际开放合作新平台,持续提升全球数据治理话语权,助推塑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国际竞争新优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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